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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開設相關課程


劉宏恩老師


臨終死亡的倫理與法律議題
本課程為全國法學院此一主題罕見的跨領域課程,課程內容結合醫學、生死學、倫理學及法律學。這門課不是傳統法律課程,也不會使用傳統法律課程的授課方式,而是需要同學們積極的參與討論、共同思索甚至分享生死的議題。國人因為文化觀念等因素,平日大多忌諱談論生死,也逃避思索自己或家人重病或死亡的可能性,以致於在個人心理、醫療實務及繼承實務上造成極多糾結、紛爭或身後的遺憾。本課程希望讓同學們在學生時代就能從生死學、醫學、法律學等不同面向,思考相關問題,面對生命、面對自己、面對親人朋友的相關問題。

全球衛生治理(英文授課):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empower students, the future policy-makers and practitioners, how to analyze and deal with issues of global health. Each week, a topic related to global health governance, such as medicine access and patent protection, health data and privacy, health system and primary care,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health organization, are been introduced by the instructor(s) or guest speaker(s). 
 
生物醫學倫理與法律  :
本學期課程的主題為「人體研究與受試者保護」,包括︰人體檢體 (human tissues) 研究、基因生物資料庫 (biobank) 研究,以及新藥/學名藥研發與其人體臨床試驗的倫理與法律議題導論。其他生醫倫理與法律相關議題,將在課程(二)、(三)……繼續討論。



李聖傑老師

醫事刑法專題研究 :
本課程針對醫事行為所造成的刑事法問題,分別由醫學與刑法的視角,提供對於醫療行為刑法評價的合理性思考。
本課程的目標為:
一、使學生了解醫事行為的風險本質,並認識在風險社會下,醫療行為的容許界線。
二、為學生建構對於醫療法的過失檢視判斷原則。
三、帶領學生釐清身體法益侵害之因果關聯與刑法歸責的判斷內涵。

性別、醫療與法律-以醫事刑法為核心 :
隨著我國醫療水準進步,醫療活動於國人日常生活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根據行政院衛服部中央健保署的統計數據,台灣民眾不論在掛號頻率或領藥數量上均遠高於歐洲、美國等世界已開發國家。惟與此同時,我國醫療糾紛自2017年以來卻逐漸出現逐年上升之趨勢。探其原因,恐怕不在於對我國醫療服務人員是否具有專業水準之疑慮,而是醫療服務中不可避免之人際關係互動模式未能與時俱進,並體現在性別意識導致之性騷擾、生育自主與醫病溝通之刑事爭議上。有鑑於此,本課程聚焦於醫療服務與刑事法學互動之機會,除由法學院李聖傑老師開設課程外,並邀請對醫病互動與醫療糾紛研究甚深的現役醫師暨國防大學醫學院王志嘉副教授共同擔任授課教師,以探討如何能於保持醫療服務專業性與獨立性之同時,使醫病互動與溝通得隨性別意識之現代化、多元化與時俱進,並落實在醫療實務與醫事刑法相關案件之預防與審理上。



江玉林老師

公共衛生與法律 :
2020年起,COVID-19席捲全球。臺灣為阻止疫情入侵,在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法律授權下,採取國境管制、隔離治療檢疫、防疫物資管制、紓困振興,以及分級疫情警戒等措施。COVID-19迄今在公衛與法律領域引發的各種治理措置,再次鮮活印證現代生命政治(biopolitics)對人類生活世界從出生到死亡、從子宮到墳墓(from womb to tomb)的全面管制。本課程將從現代生命政治的治理角度,檢視公衛與法律的誕生、變遷、運用以及爭議。



許耀明老師


國際生命法專題研究 :

本課程討論相關於人「由生到死」的各項倫理與法律議題。
從國際相關倫理規範與公約出發,討論精卵生殖細胞、胚胎、胚胎幹細胞、胎兒之法律地位,也包括人體血液、器官等等捐贈議題,亦包括人工生殖、人體之非財產性、醫美與人的自主性、墮胎、安樂死、安寧照護、病人自主權利等等醫療法議題。
本課程不會有太多專業的生醫技術討論,主要集中在倫理與法律之討論。
本課程主要討論國際相關規範,但也會論及部分國內已有之立法規範。


國際人權法(英語授課):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IHRL) nowadays constitutes a fundamental element in the governance at local, national and global levels.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ruments in Taiwan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urges our students to be prepared for this contemporary challenge of rule of law. (部分進度討論生命法)

國際公法 :
本課程針對大學部學生,講授國際公法的基礎理論,以及國際法院相關案例。從國際法起源、國際法主體、國際條約法等基礎出發,輔以國際海洋法、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衛生法、國際生物科技法等個別領域,期能使學生具備國際法之基礎常識。



劉明生老師


醫療法專題 :

本課程主要在研討醫療法相關法律爭議問題,當中包含醫療契約關係、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說明瑕疵、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界定、上述事項舉證責任、醫療鑑定、遠距醫療與人工智慧醫療重要醫療法爭議問題。本課程將研討如下重要之爭議問題:一、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三階層體系為何?法定舉證責任轉換舉證責任轉換類型與法續造舉證責任轉換類型之功能與適用狀況如何?舉證責任未轉換舉證減輕包含手段有哪些?二、醫療契約之性質與醫師義務之內容為何?三、醫療瑕疵如何界定?醫療瑕疵之類型為何?四、何種情形可轉換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至醫院或醫師?現行實務見解有何不足補償之處?五、醫療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提出義務之關聯性如何?其與證明妨礙之關聯性如何?現行實務見解有何過度補償之處?六、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證明度可否降低?現行實務見解有何過度補償之處?七、說明瑕疵。八、醫療鑑定。九、遠距醫療。十、人工智慧醫療。

醫療法與人工智慧 :

本課程主要在研討醫療法與人工智慧法相關法律爭議問題,於醫療法部分包含如下重要之爭議問題:一、醫療契約之性質與醫師義務之內容為何?二、醫療瑕疵如何界定?醫療瑕疵之類型為何?三、何種情形可轉換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至醫院或醫師?現行實務見解有何不足補償之處?四、醫療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提出義務之關聯性如何?其與證明妨礙之關聯性如何?現行實務見解有何過度補償之處?五、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證明度可否降低?現行實務見解有何過度補償之處?六、醫療鑑定。七、遠距醫療。於人工智慧法部分將探討如下之爭議問題:一、自主性駕駛系統乃自己操縱駕駛,而非由人類之駕駛人操縱駕駛,倘若因自主性駕駛產品有瑕疵造成交通事故,因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此種情形究應由駕駛人、車輛所有人,抑或該產品之製造人擔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責任究為過失責任、推定過失責任、有責任排除事由之危險責任(無過失責任),抑或無責任排除事由嚴格之危險責任(無過失責任)?二、製造人透過自主性駕駛人工智慧產品究竟創設何種新的危險?其與一般人類駕駛車輛有何不同之處?使用自主性駕駛之情形是否應主要由產品之製造人擔負因該產品瑕疵造成損害擔負較嚴格之危險責任?三、自主性駕駛人工智慧產品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之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應如何加以解釋與運用?關於自主性駕駛人工智慧產品瑕疵、過失事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究應由原告(受害人),抑或被告(產品製造人)擔負舉證責任?上述三項要證事實之舉證減輕究應如何解釋與適用?四、醫院與醫師使用瑕疵輔助型人工智慧醫療產品事件之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爭議問題狀況如何?製造人輔助型人工智慧醫療產品瑕疵事件之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以及製造人獨立型人工智慧醫療產品瑕疵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爭議問題狀況如何?五、人工智慧系統於締結契約之過程處於如何之地位?其可否成為我國民法第224條之履行輔助人?其可否成為民法第188條之受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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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qrysub.nccu.edu.tw